跨境電商服務

跨境電商服務

跨境電商服務

 

營業稅

 

銷售跨境電子勞務給台灣個人消費者且年銷售額超過新台幣480,000元的跨境電子商務供應商必須在台灣登記營業稅稅籍。

 

電子勞務定義

 

  • 可下載服務:透過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下載並存儲在電腦或移動設備(如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的服務。

  • 線上使用服務:線上使用或透過其他電子方式使用而不在任何設備上存儲的服務,包括以數位格式提供的服務,如線上遊戲、廣告、影音內容、語音廣播和互動通訊。

  • 基於網路的服務:透過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使用的服務,由跨境電子商務實體線上平台提供,可以在實體位置使用。

     

我們的服務

 

  • 營業稅稅籍登記

  • 雲端發票開立

  • 營業稅申報和繳納協助

 

 

所得稅 

 

對於銷售跨境電子勞務的外國營利事業,其台灣來源所得可能適用成本和費用的抵減。台灣的應稅所得是依據相關的境內利潤貢獻比率計算的。


台灣來源所得


  • 數位商品銷售:透過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數位商品(例如軟體、電子書)的收入。

  • 互動式電子勞務:透過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提供即時、互動和持續的電子勞務所得,如線上遊戲、電影、音樂和廣告。

  • 在台灣提供服務:透過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提供涉及台灣境內實體交付地點的服務所得,如住宿或汽車租賃服務。

  • 基於網路的平台服務:透過網路提供平台服務的收入。

 

我們的服務


  • 申請(包括代理人)資格登記/變更

  • 申請核定跨境電子勞務適用淨利率和境內利潤貢獻度比率

  • 外國平台營運商所得稅申報

  • 申請退還溢繳所得稅扣繳稅款